中午你出发时,烈日当头;夜半你回来时,皓月当空。虽然疲惫,但看到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一张被告签字的送达回证时,欣慰的笑容还是浮上了面容。
近日,我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原告某实业公司诉被告某建设公司、被告余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由该庭的繁简分流组成员进行前期的送达工作。第一被告某建设公司的送达工作较为顺利,但在向第二被告余某送达时遇到了瓶颈:电话长期关机,电话送达失败;发送微信验证申请,但一直不被通过,微信送达失败;向户籍所在地邮寄诉讼材料,回执显示迁移新址不详,邮寄送达失败;余某户籍显示非本地人,原告称其在陕南多个县市流动,没有固定地址,上门送达也无望,难道就剩下公告送达这一条路径了吗?
考虑到公告送达不仅要多耽搁两个月的时间,而且往往随之而来的缺席审理,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造成裁判风险过大,所以民二庭一直对公告送达持谨慎态度。而原告在得知可能要公告送达时,也非常焦急。由于被告长期拖欠其货款,已经给公司造成了的200余万元的沉重压力,再多等两个月,公司将有可能陷入困境,且被告余某是挂靠人和实际的买卖合同的经手人,知悉买卖过程,而被告某建设公司仅为被挂靠人,对案情不甚了解。因此,被告余某如能到庭应诉,将对查明案件事实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繁简分流组成员了解了上述情况后,努力思考着有没有其它的快速送达方式。8月24日,临近中午时,原告打来电话,称其掌握了被告余某的准确地址,就在安康某地,现在人就在那里,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离开,希望法院可以尽快送达!
此时,法官正在调解的另一起案件也进入了关键时刻,而书记员已怀胎九个多月,无法长途送达,人手短缺怎么办?得知这一情况后,为了不错过这稍纵即逝的送达时机,民二庭芦康护庭长二话没说,带着书记员顶着烈日奔赴安康,午餐也是在送达途中的服务区,用一碗凉皮草草应付。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余某,不仅成功进行了当面送达,还耐心告知余某要积极应诉,努力促进纠纷的化解。而当他们风尘仆仆回到西安时,已至午夜时分……
这只是民二庭繁简分流组成员送达工作的一个缩影。该庭自今年六月起推行繁简分流工作以来,所有成员本着穷尽一切手段去送达的信念和要求,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的送达工作。当面送达、电话微信送达、邮寄送达、上门送达,多种送达方式齐上阵;上班时间送达、下班时间送达,送达时间多样化;在起诉状上、互联网上、案卷证据的角角落落,甚至从其他被告处搜寻被告的联系方式……
为了结案“未央速度”,他们送达的脚步从未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