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现如今,楼上漏水、楼下“水涝”的事情时有发生。但由于沟通不畅,双方往往会因此引发纠纷,继而产生对立情绪,导致矛盾
升级,最终诉至法院。
近日,未央法院便受理了一起这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被告系楼上楼下邻居,由于被告长期不在家中居住,屋内水管破裂造成原告客厅、卧室等多处受损。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2.3万余元。
该案原告是一名现役军人,因为“水涝”问题长期索赔未果,初到法庭时非常气愤:“作为一名军人,我如果连自己的家人都保护不了,谈什么保护国家人民?”言语间火药味十足。而被告因不便前来,委托其父亲从渭南某县前来处理此事。基于之前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合议庭在庭前征询了双方的意见,均表示愿意调解。两位人民陪审员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随即对双方当事人展开了调解工作。双方逐渐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即被告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万元,但被告父亲表示实在无力当场支付,希望能分期履行。原告却认为,自己已经作出了很大的让步,必须当天付清全部款项。如果不能解开给付方式这个结,那就意味着调解工作前功尽弃。
此时,主审法官刘好梦抓住这一最佳时机,随即对双方晓以利害,告知他们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必须对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这样不仅增加了双方的诉讼成本,也会延长办案周期。你们作为邻居,如能本着和睦相处、友好往来的原则,平心静气地协商解决此事,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才是当务之急。人民陪审员曹鸣进一步给原告做工作,虽然被告前期解决问题的态度可能不积极,但确因客观原因所限。进入诉讼程序后,其特意委托父亲处理此事,老人家在收到开庭传票后也曾多次主动与法官联系,充分说明其还是很有诚意的……在合议庭成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终于被法官的真诚所打动,同意了分期支付的方案,后被告父亲将当天应支付的赔偿款当庭支付给了原告。
邻里纠纷往往标的不大,法律关系简单,双方当事人斗的就是“一口气”,如果不重视双方情绪的化解,往往不能做到案结事了。因此,办理此类案件时,更多的是需要法官修复邻里关系的耐心和维护和谐安宁的担当,换位思考,积极作为,把“心门”打开,把“心气”理顺,把“心结”化开,双方的矛盾自然迎刃而解。既调解了“水涝”纠纷,又重修了和睦之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浓浓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