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法警大队召开刑事庭审警务保障专题会议
作者:法警大队 邹刚  发布时间:2018-09-13 17:31:11 打印 字号: | |
  9月12日下午,法警大队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刑事庭审警务保障专题会议,对我院刑事庭审警务保障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会上,法警大队队长张兵传达了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青和市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闫康娃在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庭审安全保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具体要求。会议强调,刑事庭审警务保障是司法警察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风险等级最高、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警务工作之一,全体干警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紧绷安全之弦,努力克服我院警力不足、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在面对我院新老办公楼交替和即将到来的年底结案冲刺阶段,更要确保刑事庭审安全,严防刑事被告人自伤、自残、脱逃以及旁听人员哄闹、冲击法庭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工作实际,法警大队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要筑牢安全思想阵地。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到司法警察在刑事庭审警务保障中的重要性,时刻牢记“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道理,切实肩负起责任,严防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心理。二是要做好庭前风险评估。在接到用警申请以后,要及时了解案件信息,加强与主审法官的沟通交流,掌握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态,对被告人的危险等级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刑事案件要制定详细的庭审保障方案,做足庭前保障工作。三是要强化规范执法。规范执法不仅能够在法庭上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也是防止意外情况发生的隐形武器。全体干警要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刑事庭审警务保障“四项规则”的具体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四是要提高应急处突能力。针对刑事庭审警务保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突能力,确保在意外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及时有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全体干警纷纷表示,将严格落实刑事庭审警务保障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会议提出的四项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主观能动性,努力为我院刑事审判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警务保障。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