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9时40分,3名涉嫌危险驾驶的被告人提押到庭,未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敲响法槌。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我院享用改革试点成果,适用前期总结的成熟经验即“三集中”模式审理的首批认罪认罚案件。
此次审理的3起案件的被告人均在到案后表示认罪认罚,公安机关立即启动认罪认罚快速办理机制,通过“集中移送受理”、“集中审查起诉”、“集中审理宣判”模式,迅速完成案件在公、检、法的流转。我院受理案件后,当即集中送达了起诉书,并在庭前通过法律援助驻法院律师值班室,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确定开庭日期。庭审中,我院通过“再集中”的方式,统一提押被告人告知权利、宣判,实现了司法资源的再优化。
经过审理,结合被告人的血醇浓度、驾驶距离、前科情况等,本院当庭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拘役一至二个月,并处4000元至8000元不等罚金。三被告人通过集中审理横向比对,对判罚结果均无异议。
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法院,我院始终将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在不断探索总结过程中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三集中”模式,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并成为成熟的“西安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被写进《刑事诉讼法》。
当前,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时代之音,赋予了地处大西安中心城区的未央法院全新的使命与担当。我们将以争创“平安鼎”为己任,勇当主力军,奋力走在前,敢于创新,力促完善,带动刑事案件不断提质增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