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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争创“平安鼎”】社区广场上的审判台
作者:民一庭 王蔚  发布时间:2018-10-30 15:47:09 打印 字号: | |
  近两年来,由于西安市房屋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因二手房买卖引发的纠纷持续增多,为了防患于未然,10月26日下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们来到白桦林居社区的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百余名群众自发前来参加了旁听。该案由审判员杨宁及人民陪审员高军喜、王巧娥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赵玉娜担任庭审记录。

原告杜某与被告刘某、王某在第三人某中介公司的居间下,于2018年4月10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原告以总价款138万元购买被告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某小区的房屋一套。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了定金2万元,被告在履行合同期间,以该房屋承租人不愿解除合同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因此发生矛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定金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3.8万元及律师代理费等损失。

由于审判长庭前已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并对庭审做了精心准备,庭审程序持续近两个小时后便顺利结束。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现场不断有群众就相关问题向法官咨询,各位法官在一一解答的同时,还向在场群众发放了法治宣传材料。主审法官杨宁还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采访,告诫二手房买卖活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受到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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