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年迈老人的独子张某和儿媳在西安打工,儿子张某却意外从高层跌落而丧命,年仅28岁,且刚刚结婚不足10个月。老人和儿媳举债处理完张某的后事,却因三份人身意外保险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新婚后张某的妻子进入保险公司工作,为帮助妻子提高工作业绩,张某向其父母要钱,为自己购买了三份人身意外保险,保险受益人均为其妻子。张某意外去世后,30多万元的保险理赔款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张某的父母认为保险费是他们从牙缝里一分一分挤出来的,保险理赔款应当有他们的一份,遂多次向保险公司、保监会反映情况。张某的妻子认为其是张某指定的受益人,保险理赔款应为其所有,且张某的父母在张某去世后对她不管不问,她也丢掉了保险公司的工作,坚决不同意给张某的父母一分钱。
一边是法,一边是情,简单地就案办案,势必让这个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法庭多次通知张某的妻子到庭,其明确表示拒绝到庭调解,只委托律师参加诉讼,也拒绝提供现在的住址,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在一次与原告的谈话中,原告称其亲戚在富平某街道吃饭时,曾看到被告在打工,但是由于已经过了3个多月了,具体哪家饭馆已经记不清楚了。希望虽然渺茫,但也要试一试。主审法官相帆与书记员赶到富平某街道,对原告所述范围内的十二家餐馆逐一询问、打听,最终确定张某的妻子在一火锅店打工,但当天休假,没有上班,法官想办法通过其工友与其取得联系。起初,张某的妻子不愿见面,在得知法官找了她几个小时后,勉强同意见面。见面后的3个小时的谈话,张某的妻子从一言不发到愤怒再到悲伤,宣泄了多日积攒的情绪。相法官问她:“你爱张某吗?你们婚后的生活幸福吗?”张某的妻子泣不成声,点了点头。相法官又说:“逝者已去,你们都是他挚爱的人,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悲剧在他最爱最亲近的人身上上演。正因为你爱他,所以更应该善待他年迈的双亲。”
一周后,在相法官的主持下,张某的父母、妻子达成和解,从保险公司领取了保险理赔款,并进行了合理分配,为这场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