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是动物保护的广告语,家喻户晓,但还是有人为牟利铤而走险,最终被刑事处罚。
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间,被告人陆某某在明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禁止交易的情况下,多次通过微信网店购买象牙制品,并将所购象牙制品带至本市玉祥门古玩城对外销售。2017年9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航天科技产业基地大队在玉祥门古玩城,将出售象牙制品的被告人陆某某抓获,当场查扣售卖物品。经鉴定,涉案物品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大象制品总重为1.0958kg,参考价值为人民币4565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其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综合其认错、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寄语】
陆某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但更值得我们深思。和谐社会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更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人类作为万物之灵,更应当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和谐相处。因为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相互依存的,一味逐利,最终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希望每个公民都对法律敬畏,对良知俯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