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未央•争创“平安鼎” • “扫黑除恶” 】进出门窗需锁好,谨防“色魔”在身边
作者:刑庭 逯涛  发布时间:2018-11-19 16:46:56 打印 字号: | |
  如今都市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让刚刚在职场里打拼的年轻人们喘不过气,在外忙碌一天,回到家中洗个热水澡,不仅能舒缓压力,也有助睡眠。可就在这个温暖的“港湾”,也可能“潜伏”着危机……

2018年年初,被害人杨某某因租房合同到期,加之临近春节不好找房源,便暂时借住在好友承租的位于本市未央区北二环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内。该房的房东将三室一厅的房间分别出租给三位租客,杨某某的好友便是其中之一。为了方便其他人回家,他们经常不锁入户防盗门。2月9日,被害人杨某某第一个回到出租屋,像往常一样没有锁防盗门。21时许,被告人薛某某窜至该单元房门口,发现防盗门半掩,遂进入室内,恰逢杨某某裹着一条浴巾从卫生间出来,被告人薛某便心生歹意,并谎称找人。杨某某惊慌之下迅速回到自己房间并反锁房门。片刻之后,她自以为对方已经离开,便开门去卫生间晾洗衣服。刚走出房间,被告人薛某某突然从一旁窜出,强行将杨某某推回房间并反锁房门,强行实施猥亵行为。直到其谎称男友很快就要回来,被告人薛某某方才逃离现场。杨某某随后拨打110报警。2018年3月28日,被告人薛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理,法院认为, 被告人薛某某目无国法,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强制猥亵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薛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

法官寄语:杜绝危险首先要做到防患于未然。临近年底,又到了各类刑事案件的高发期。有些危险看似离我们很远,等它发生时才发现其实就在身边。出门、回家都要提高警惕,随手关好门窗,切不可为了所谓的“便利”,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下。一旦危险发生,一定要保持镇静,急中生智,审慎处理,寻求最安全、最有效、最迅速的解决对策,力求将危害降到最低。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