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被执行人陕西省农工贸(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主动向未央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打来电话,称其已主动将尾款90万元转至法院账户,请求法院解除对其的限制消费令,使这起案件圆满执结。
原来,未央法院在办理某基金会申请执行陕西省农工贸(集团)总公司借款一案时,经查,该公司属长期吊销状态,其办公场所下落不明,经网络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使执行受阻。未央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遂依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贾某发出限制消费令。2018年10月23日,贾某主动与我中心沟通,称其愿意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但其企业已属吊销状态,由其上报省国资委,从其他单位拆借资金偿还。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150万元了结此案。
今后,未央法院将继续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恶意拖欠、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未央、诚信社会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