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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争创“平安鼎”·“扫黑除恶”】生活贫困,不应成为你“被迫”犯罪的理由!
作者:刑庭 魏琼  发布时间:2018-11-27 12:10:0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车窗被砸被盗的事件频频发生,深受群众痛恨。而现在犯罪分子们紧盯的已不限于车内财物,更是把目光锁定在豪车的后视镜上。他们具体是怎么实施的犯罪?临近过年,请大家提高警惕,跟随法官的讲述一起来看看:

被告人王某因家庭生活困难,谋生了盗窃车辆后视镜敲诈得利的念头,其先后多次于凌晨骑共享电动车,在本市未央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等地流窜,见路边停放的豪车遂停下脚步,趁无人之机,用手将车辆后视镜掰下藏匿,并将写有自己QQ号码的便签或二维码粘贴在后视镜框处,等待车主添加其为QQ好友以勒索钱财。部分被害人为了索回自己的车辆后视镜,遂添加了其QQ号码,并按其要求转款300、500、1000元不等金额,但仍未能找回。被告人王某先后盗窃了9辆汽车后视镜,价值共计24340元,敲诈得赃款4400元。涉案车辆品牌有宝马、奔驰、奥迪、保时捷等。

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其家属已经代其向被害人退赔了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被告人王某深感后悔,称因家庭困难、孩子有病走上犯罪的道路实不应该,并流下悔恨的泪水。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及退赃退赔情况,未央法院对被告人王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编者语】

不可否认,王某的遭遇代表了一个阶层的挣扎与无奈,但这并不是值得同情的原因。因为,贫困是事实,惰性是事实,企图不劳而获甚至自我堕落更是事实。但愿那个法庭上幡然醒悟的被告人,从此选择善良与自立为伍,早日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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