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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争创“平安鼎”·“扫黑除恶”】拔除“裸贷”高利贷毒瘤,还校园以宁静
作者:刑庭 逯涛  发布时间:2018-11-27 08:47:08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1月27日上午10时许,未央法院刑庭前往陕西科技大学西安校区,公开开庭审理许某敲诈勒索案,刑庭庭长李铭泰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逯涛、张伊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陕西科技大学200余名大学师生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许某在本市从事非法放贷业务。2017年12月6日,被告人许某经人介绍向被害人屈某出借1万元,双方约定20天后由屈还款1.5万元。为防止被害人不按约定还款,被告人许某在其预订的酒店房间内对被害人拍摄裸照。12月26日,被害人向被告人还款1.5万元后,又当场提出再次借款1.5万元,双方商定于2018年1月2日还款2万元。被告人以其朋友蒙某的名义,向被害人出借1.5万元,被害人出具2万元的借条。到期后被害人未还款,被告人许某遂通过向被害人微信发送裸照、言辞威胁等方式,向被害人进行催收,以期获得5000元利息。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2018年2月7日,被告人许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微信发送裸照等方式威胁被害人,强索高额非法利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院指控其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成立,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许某已着手实施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合议庭在合议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当前,裸贷、“校园贷”等高利贷违法犯罪行为十分隐蔽,被害人因羞耻心担心裸照、视频流出,往往被迫以“贷”还“贷”,深陷泥沼而难以自拔,造成其及家人承受极大的经济、精神压力。此类高利贷已经形成完整产业链,从找客户、前端放贷到催收、性偿还,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分工协作,无缝切换。女学生一旦开始借贷,只要不及时收手,便会有各种“套路”紧跟而至,往往从“借贷”到“变相卖身”也就一步之遥。司法机关在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此类犯罪、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还校园以安宁的同时,也呼吁大专院校与司法机关联手加大宣传力度,共同教育学生抵制校园裸贷。也奉劝涉世未深的在校女大学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可适度超前消费,但不可盲目攀比,切勿花挣不来的钱,圆浮华荒唐的梦。

据悉,庭审前,未央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晔与刑庭、办公室同志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耐心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