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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法院走进浐灞二小开展关爱少年活动
作者: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李欣  发布时间:2018-12-04 09:15:29 打印 字号: | |
  12月3日下午,为迎接“国家宪法日”到来,未央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走进浐灞二小,现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孙芳玲应邀旁听庭审。案件承办人李欣法官生动、严肃地展示了整个庭审程序,深受旁听师生以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原告董某与被告任某均系未成年人,在被告西安市某中学上学。2018年6月1日下午3时,原告父亲接到班主任冯老师电话,称原告上午11时30分左右在学校受伤。原告父亲遂带其前往医院救治,诊断为:肱骨内上踝骨折。原告父母前往学校了解情况并查看监控,发现原告在课间被被告任某推搡倒地导致受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伤情属十级伤残;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因三方协商未果,酿成诉讼。

庭审中,李欣法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认真查明案件事实,组织双方质证认证,依次开展法庭辩论,但因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当庭调解未果,法院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浐灞二小的师生与未央法院的法官们进行了互动活动。少先队员们为参加本次活动的孙芳玲专委、王芋人庭长和李欣法官佩戴了鲜艳的红领巾,表达了他们的深深敬意。在座谈会上,师生们纷纷表达了自己旁听庭审的切身感受,孙芳玲专委、王芋人庭长对同学们提出的法律困惑逐一进行了详尽解答,活动气氛热烈。

互动交流环节,孙芳玲专委强调:“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乎着祖国的繁荣昌盛。今天这个案例告诫大家,学校一定要加强学生教育、家长要尽到监管教育职责,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校园欺凌案件发生,共同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最后,浐灞二小黄蓓校长做了总结讲话,她代表学校诚挚感谢未央区法院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支持。她表示,一定会加强学生教育,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同学们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既不让自己受伤害,也不伤害他人。

在接受媒体采访中,李欣法官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伤害案件,具有深刻和广泛的教育意义。选择这个案件在校园公开开庭就是这个原因,希望给广大的师生、家长们以警醒。希望家长、学校相互配合,同心协力,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好自己的职责,为祖国的未来提供更好的环境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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