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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争创“平安鼎”·“扫黑除恶”】未央法院公开审理9000余万元非法集资案,700余人掉陷阱,警醒!
作者:刑庭 张伊  发布时间:2018-12-04 09:59:22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2月3日,未央法院刑庭对被告人刘某某等1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部分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50余人参与了旁听。

陕西源荣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该公司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通过在阎良、西安、高陵地区设立融资团队,向社会不特定群众进行宣传,以宝鸡市犇翔牧业有限公司为借款人,源荣公司为公司代偿人,与投资群众签订《借款代偿合同》,吸引群众投资。经审计,源荣公司吸收749名投资人存款共计9579余万元,往息抵本后尚未归还本金2972万余元。被告人刘某某、张某、袁某某、李某某等人分别为公司阎良及西安融资团队的负责人,其余被告人为团队业务员,14名被告人各自吸收公众存款45万元至490余万元不等。

源荣公司实际负责人等组织、管理人员已被判刑,未央法院将对本案中的14名被告人择期宣判。

社会百态,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应找对自己的社会定位,更应增强法律意识,应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取财富,而不是以身试法、害人害己。同时,由于“一家非法集资,万家血本无归”是很多非法集资案件的真实写照。法官在此提示广大投资参与人:珍惜自己的血汗钱,留足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2018年12月3日,未央法院刑庭对被告人刘某某等1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部分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50余人参与了旁听。

陕西源荣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该公司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通过在阎良、西安、高陵地区设立融资团队,向社会不特定群众进行宣传,以宝鸡市犇翔牧业有限公司为借款人,源荣公司为公司代偿人,与投资群众签订《借款代偿合同》,吸引群众投资。经审计,源荣公司吸收749名投资人存款共计9579余万元,往息抵本后尚未归还本金2972万余元。被告人刘某某、张某、袁某某、李某某等人分别为公司阎良及西安融资团队的负责人,其余被告人为团队业务员,14名被告人各自吸收公众存款45万元至490余万元不等。

源荣公司实际负责人等组织、管理人员已被判刑,未央法院将对本案中的14名被告人择期宣判。

社会百态,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应找对自己的社会定位,更应增强法律意识,应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取财富,而不是以身试法、害人害己。同时,由于“一家非法集资,万家血本无归”是很多非法集资案件的真实写照。法官在此提示广大投资参与人:珍惜自己的血汗钱,留足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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