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王芋人收到了一封感谢信,原告曹某在信中这样写道:“我被王芋人庭长的业务能力所折服。她充分地展现了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有着坚定的法律职业信仰。身为地方百姓父母官,王庭长真正做到了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认真履行法官职责,公正廉洁。”
原来,这是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欲购买被告一处房产,双方签订合同后,因被告有债务及官司缠身,房屋可能被保全或查封,原告为防止上述情况出现遭受损失,遂与被告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并向法院申请了保全。因原告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垫付了各项房屋费用,支付了95%的房款,现房屋已经具备过户条件,但被告多次要求加价,拒不履行过户义务,故诉至法院。
在审理期间,被告提出反诉,认为合同已经解除,不应继续履行合同,请求法院判令原告返还房屋。双方分歧较大,王芋人庭长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复杂的案件做出了精准判断,作出判决。原告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表达了最真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