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为保障农民工能够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未央法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了快审快判。
被告人董某某挂靠陕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接房地产项目劳务工程。其在收到开发商及承包方支付的1400余万元劳务费后,将其中部分款项用于支付材料款,导致工人工资被拖欠。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工人举报,查明共拖欠104名劳动者的工资460余万元,下发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张贴至项目工地,责令被告人董某某限期支付工人工资未果,劳动监察部门随后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未央法院于2018年12月下旬受理此案,因临近年关,为让农民工过一个舒心和气的新年,尽快安排了开庭。庭前,承办法官魏琼了解到,被告人董某某迟迟未支付劳动报酬主要根源在于其与开发商、承包方存在经济纠纷,而董某某也因此深感委屈。对此,她耐心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告知董某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其尽快兑付拖欠工资。被告人董某某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表示已认识到错误之处,并通过公安机关向工人立即结清了所拖欠的全部工资。
经与公诉机关沟通,未央法院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简易程序,并在案件受理10日内作出判决,对被告人董某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编者语】
犯罪背后也有千家故事,万家灯火。本案中,未央法院法官跳出刑事裁判的框架制约,打破冰冷犯罪的思维定式,通过刑法的适用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执行,作出了一种符合人性化、常理化的裁判,实现了惩罚性、教诲性和人文关怀的统一,彰显了刑法应有的温度,不仅照亮了迷途者的回归之路,也点亮了农民工渴盼团圆的返乡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