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一位远在千里之外的案件代理人向未央法院民二庭法官的工作微信上发送了一则留言:“谢谢你,法官。谢谢你们体恤民情!”
原来,这是未央法院民二庭受理了原告分别为贵州甲公司、贵州乙公司起诉陕西某建设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因两起案件原告不同,且分在了不同的法官手中,被告应诉时亦未提及另一起案件,故分别安排了开庭时间。在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时,原告代理律师提及两起案件均由其代理,因为管辖权的问题,案件从新城法院移送至了未央法院,她已在秦黔两省奔波好几次,为了避免往返,希望能将两起案件的开庭时间定在同一天。直至1月28日晚上23时,仍和法官保持着微信联系……
未央法院民二庭繁简分流小组了解上述情况后,体谅到原告的实际情况,1月29日上午一上班,就联系被告,了解到其不愿再来法院重新领取开庭传票,也为减轻其诉累,便通过微信方式向被告送达了新的开庭传票。得知两起案件的开庭时间调整到了同一天的上下午,原告代理律师向法官连发几个感谢的微信表情,同时感谢未央法院法官“体恤民情”。
【编者语】
司法为民,一直是未央法官追求的目标,而怎样做到司法为民,也一直是他们思考的问题、努力的方向。本案中,两位原告均在千里之外的贵州,到西安打官司本已不易。两起案件如果安排在不同的日期开庭,虽未违反法律规定,但却无疑增加了当事人往返南北两省的时间、路费成本。为此,未央法院的法官及时将两起案件调整到同一天开庭,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这虽然只是法官日常工作中的一件小事,但同样践行的是司法为民的质朴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