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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争创“平安鼎”】农民工兄弟的踏实感,就是未央法官的幸福感!
作者:立案庭 郭丽华  发布时间:2019-02-02 15:33:28 打印 字号: | |
  2019年2月1日15时,未央法院举行涉农民工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为来自各地的农民工集中发放执行款115万元,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出席仪式并讲话。

李社武院长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兑付,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天大的民生,这也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司法实践。未央法院始终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标准,通过快速审理执行,集中兑现案款,只为不让农民工兄弟流血流汗再流泪,点亮除夕夜的万家灯火!

2014年,被告陈某某挂靠被告某劳务公司公司承包了位于未央区某小区建设工程的劳务部分,又将其中一部分劳务分包给被告贺某某,被告贺某某雇佣原告赵某等27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完结后,因被告陈某某与被告某劳务公司发生纠纷,并与发包方西安某置业有限公司之间产生工程款纠纷,导致工程款给付不清,账目混乱,致使赵某等27人未能如期领取到工资,自此踏上漫漫讨薪路。4年来,他们四处奔波,一直讨要,却仍然分文未取。

2018年底,赵某等27人将被告贺某某、陈某某、陕西某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某置业有限公司诉至未央法院。为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不让他们多跑腿,未央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在收到起诉材料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审判和执行力量认真分析案情,部门协调联动,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帮助农民工整理立案材料,提供立案帮助,简化立案审查手续,减免诉讼费用,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立案后,案件直接交给立案庭速裁团队进行审理。合议庭在依法审理后,第一时间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贺某某向原告支付劳务费,被告陈某某、陕西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赵某等人陆续向未央法院申请执行,院党组要求优先执行此案,开通执行快车道,安排速裁法官与执行法官联动,促成各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及时敦促被告主动履行义务,杜绝法律白条,有效化解了矛盾。

在案件款发放仪式上,李社武院长指出,年终岁尾,正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农民工兄弟既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也是城市美化的能工巧匠,你们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今天集中发还的115万元案件款,承载了27个家庭的热切期盼,希望你们能早点和家人团聚,过个欢乐祥和的幸福年!也请你们坚信,离家再远,未央法官的牵挂永远在线!同时强调,新的一年,未央法院将以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为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米、让老百姓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而努力奋斗!

手捧沉甸甸的血汗钱,这位农民工大姐感动到落泪:“为了这些钱,我都跑了4年了,再也跑不动了。在未央法院的帮助下,今天终于拿到了自己的下苦钱,可以回家孝顺父母了,也能给孩子添件新衣服了,过个踏实年……”

我想说,当看到我们的法官为这位大姐轻轻擦拭泪水时,这一刻,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职业荣光!因为,农民工兄弟的踏实感,就是我们未央法官的幸福感!

未央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克域,立案庭庭长白剑,执行二庭庭长石东彦参加发放仪式,立案庭副庭长郭丽华介绍案情,相关媒体前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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