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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院工作在您身边】在母子重逢里,读懂执行
作者:执行二庭 张浩亮  发布时间:2019-03-04 15:11:01 打印 字号: | |
  “感谢未央法院让我和孩子终于团聚了,他现在每天都很开心,谢谢,谢谢……”这是一起抚养权案件的申请人马某向未央法院执行二庭法官叶军送来一面“为民办事,秉公执法”的锦旗时,道出的真实心声。

剑拔弩张 只为孩子抚养权

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谢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未央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婚生子谢小某由马某抚养,谢某未履行。执行中,谢某表示其已40岁,孩子是其“命根子”,坚决不同意由马某抚养。经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析理,反复做其思想工作,但谢某仍拒不履行,法院遂对其采取罚款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马某则由于念子心切,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权。执行法官向其讲明:人身不是执行标的,只能通过强制执行促使谢某将孩子交由申请执行人抚养,由于马某对执行工作不理解而情绪激动。

执行过程中,一方面,谢某向未央法院起诉马某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法院经审理驳回谢某的诉讼请求,其又提起上诉。另一方面,马某又以离婚后财产纠纷将谢某起诉,双方因此矛盾加深。2018年7月13日,马某去幼儿园看孩子时,谢某携带刀具进入幼儿园,双方发生冲突,谢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其后双方矛盾更加对立,随时可能发生不良后果。

母子情深 执行法官除芥蒂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身和家庭的矛盾根深蒂固,倘若以传统执行方式,对谢某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极有可能激化矛盾,导致案件无法执行。为了彻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避免引发意外事件,执行法官决定加大做思想工作的力度,循序渐进地改善双方关系,多方走访调查、做双方及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多达几十次,其中执行笔录就有30份。被执行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当天晚上,执行法官到公安机关再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直至凌晨时分。

拘留后,执行法官又到西安市拘留所耐心细致做其思想工作。这些执行举措,当时虽未起到直接效果,但也逐渐地触动被执行人思想的改变。期间,该案曾引起各界媒体的关注。李社武院长加强监督和指导,亲自部署执行方案,要求执行局认真研判案情,尽快妥善解决,张克域副院长和郑刚局长亲力亲为,执二庭石东彦庭长和办案法官共同努力最终促使此案圆满解决。李院长在执行中一再鼓励干警:少讲执行难,多讲怎么办,人世间的大爱莫过于母子情深,让千家团聚、万家幸福应是我们孜孜的追求!

柳暗花明 阳光总在风雨后

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感召下,双方关系得到了改善,此时执行人员再次要求被执行人将孩子带到法院与申请人见面。被执行人心存顾虑,提出在法院外面和申请人见面。最终,被执行人带着孩子在约定的餐厅与申请人见面交流,办案人告知双方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且进行了密切跟进,促成双方心平气和地沟通交谈,申请人终于在被执行人的陪同下,将孩子带回家中团聚。

之后,办案人员抓住战机,又促使被执行人先后几次主动配合,同意申请人将孩子带回家中,一次、两次……坚冰得以融化,被执行人出于对孩子成长的考虑,同意将孩子交由申请人抚养,同时双方就被执行人行使的探视进行了约定,对孩子今后的教育规划也作了安排。由于该案的顺利执行,正在西安中院二审审理的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也调解结案、另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也妥善解决。

【编后语】

申请人从不满到赞扬,被执行人从拒不执行到真诚悔改,双方感受到了人民法院浓浓的司法关怀和温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为执行此类案件提供了借鉴和经验。

透过本案,小编也想告诉围城内外的每一个人:当感情陷入绝境,婚姻走向解体,错的不只是孩子,伤害最深的也并不是离婚本身,而是对抚养权和探视权的正确处理方式。作为父母,如果决定离婚,一定不能把孩子作为谈判的砝码,而是要让孩子明白:父母即使分开,仍然是当初那个父母,只是变换了一种爱的方式而已,而且对他的爱将会一如既往,持久不变!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