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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学习交流的成果转化为提升案件质效的推动力
作者:民二庭 刘鑫  发布时间:2019-05-17 10:18: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山阳法院选派多名员额法官到未央法院交流学习。其中,指派到民二庭的行政庭庭长赵铭不但主动协助开展调查工作,而且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5月9日下午,赵铭庭长和刘鑫法官共同前往西安某中学的施工现场,就原、被告争议的工程量进行实地勘察。这是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西安某中学与被告孙某某等人签订了一份《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由孙某某等人承包该校的火灾自动报警和消火栓系统,后孙某某等人未按约完成工程,致使学校的消防系统未通过验收,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该学校将孙某某诉至未央法院。

考虑到双方对工程量的争议较大,赵铭庭长和刘鑫法官亲自对现场的工程材料数量、规格等做了清点,并对工程面积进行了测量,促使双方就工程量达成一致意见。勘察过程中,赵铭庭长了解到被告仍有意完成剩余的工程,遂以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为切入点,与刘鑫法官一道组织原、被告进行背对背调解。最终,在两位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原告同意由被告继续负责完成剩余工程,并由被告协助其做好消防系统验收工作。

赵铭庭长表示,此次交流学习,主要是想看看未央法院法官在案件体量如此大的情况下,如何高质效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短短几天,当他看到法官们每天提前到岗,不但至少开两个庭,还要忙于调查取证等工作,书记员们从上班一直忙碌到下班,他的心中便有了答案,也对未央“结案精神”有了切身的体会,他将以此次学习交流为契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山阳法院审判事业的积极力量。刘鑫法官表示,山阳法院法官对案件审理的细致,对案件调解工作的重视让人印象深刻,此次交流学习使年轻干警受益匪浅,真正实现了互帮互助、优势互补。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