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山阳法院行政庭庭长赵铭与未央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波,就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的办理进行了交流沟通。
按照院党组的安排,赵铭庭长第一批赴未央法院民二庭交流学习,因行政案件的集中管辖,山阳法院行政庭现主要办理民事案件及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与未央法院行政庭在案件办理的很多方面都有共同之处,故在学习即将结束前,他专门抽出时间到行政庭“取经”,重点就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学。
赵铭庭长深有感触地说,在民二庭为期两周的学习中,未央法院法官、书记员爱岗敬业、攻坚克难、拼搏奉献的工作作风让他十分敬佩,也对未央“结案精神”有了更深切的体会。而通过与行政庭法官的交流,让他对办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的审查标准、审查期限、相关法条的适用、送达及审查后执行等工作有了更为全新的认知,他将把这些宝贵经验带回去,促使山阳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波副庭长感同身受地说,此次交流学习,为两家法院相互学习提供共同提高的有利平台,也是山阳法院向未央法院传经送宝的难得机会,山阳法院法官扎根基层、敢于吃苦、信念坚定的优秀品质,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希望以后多多开展这样的经验交流、互学互助,这样才能共同进步,更好地推动审判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