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午12时许,刚参加完庭审活动的男子王某在我院门口大喊大叫,下跪磕头,拿起随身携带的玻璃水杯企图自残,并强行阻拦该案的另一方当事人刘某及其辩护律师,不让其离开法院。
执勤法警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一方面对王某进行说服教育,疏散围观群众,一方面及时了解案情,掌握王某的心理动态。据了解,该案是一起因家暴引起的离婚案件,被告方王某采取欺骗手段和刘某结婚,并在婚后其妻子怀孕以及共同生活期间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刘某无法忍受家暴离家出走,断绝了和其丈夫王某的任何联系,并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了解了案情之后,执勤法警将王某带到了值班室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法律后果,并充分征求其妻子刘某的意见,但是刘某一再坚持不愿与王某交谈。如果此时强行护送刘某离开,那么情绪异常激动的王某极有可能会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这样的结果是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愿看到的。考虑到这一点,执勤法警建议主审法官再次主持双方约谈,法警负责维护秩序,经过20分钟的交谈在执勤法警的护送下原被告双方刘某、王某先后安全的离开了法院。
【法警提示】近年来,在人民法院因离婚案件引起的伤害诉讼参与人员的不安全事件越来越多,主审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定要在庭前充分了解原被告双方的心理状态,做好案件风险评估,不要在办公室及审判场所放置裁纸刀、订卷电锤等可用于自伤及伤害他人的物品。对于风险评估等级较高的案件,切记一定要提前告知法警,维护秩序,保障安全,我们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