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上午,行政庭李波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近期在未央法院交流学习的山阳法院孙小智庭长、孔庆春法官,旁听了庭审后主动参与案件调解。
原告邢某于2018年5月进入被告公司处工作,后因离职发生争议,申请仲裁后仲裁委不予受理,遂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并为其补办补缴社会保险。经庭审查明,原告邢某在入职被告公司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要件,故基于劳动关系所主张的各项诉求均不能成立。
因邢某对法律规定的认识有偏差,其当庭提出的调解方案畸高,导致当庭调解未果。在被告离开后,孙庭长、孔法官一边与原告拉家常,一边将其与被告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完整、明白地作了分析,讲明利害关系、剖析问题症结所在,希望邢某能提出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通过释明,邢某思想上有了很大转变,认识到其提出的调解方案不合理,并采纳了几位法官的建议,提出新的调解方案。
庭后,孙庭长和孔法官对未央法院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给予肯定,称赞整个庭审节奏把握好、焦点问题总结到位,对当事人的引导工作值得学习。李波法官表示,山阳法官在行政庭交流学习过程中,主动参加庭审旁听,认真了解案情,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帮助校对法律文书,展现了山阳法官认真负责的办案风格,并对山阳法院两位法官娴熟的调解技巧和能力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