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执行局召开专题研判会,就院刑庭于5月21日、5月23日移送的两起恶势力涉财产执行案件、执行局梳理的“7+12”种罪名刑事附带民事财产执行案件进行研判。执行局副局长李启主持会议,各庭室负责人及案件承办法官参加。
研判会上,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团队”专业化合议庭详细汇报了李某军等8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和席某某等4人敲诈勒索、包庇案涉财产刑部分及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各承办法官还就执行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案件台帐登记的“7+12”种罪名刑事附带民事财产执行案件的情况逐一作了汇报,会议确定了具体执行思路。
李启副局长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重心。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处理恶势力犯罪涉财产执行案件时,要突出“七快”机制,第一时间送达执行通知书,短期内会见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快速通过“四查”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穷尽执行措施。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有序衔接。“执行团队”专业化合议庭成员既要积极与审判、立案部门沟通,畅通执行通道。同时,还与刑事审判庭、公安机关加强协调,在第一时间了解本院审结的涉黑恶案件的案情和案件中涉财产部分的情况,做到了然于胸。三是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执行行为。团队成员尽快按照确定的执行方案快速执行,确保每起涉恶财产案件做实、做细、做扎实。四是全力以赴配合,务求取得实效。要通过涉财产案件的执行,强力推进“打财断血”,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执行力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