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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标牌“改头换面”
作者:立案庭 杨楠  发布时间:2019-05-28 09:02: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立案庭利用5月18日与5月25日两个周六的时间,将“诉讼服务中心”门牌及诉讼大厅内的相关指示标牌统一更换。

诉讼服务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服务中心是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窗口。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司法便民利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今后,立案庭干警将立足岗位实际,不忘初心、奋力前进,不断完善法律调解、法律救助、立案登记、案件移转、收退诉讼费、收退案件款等诉讼服务功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打造更加舒适的诉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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