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未央法院执行一庭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引发的腾房案件实施了强制执行。
申请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因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至未央法院,最终判决申请人刘某某将存放在承租房内的物品搬离,涉案物品包括55间宾馆内的物品,大到2吨的冷热水桶、泵机,小到垃圾桶、毛巾架等生活用品。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曾因租赁纠纷引发了刑事案件,双方就房屋租赁费引发的纠纷目前正在审理当中。
考虑到该案的复杂性,未央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康晓纲针对可能出现突发状况,与承办人制定了详细周密的腾房方案,并与法警大队队长张兵积极联系部署警力。
4月21日上午8时30分,执行一庭干警王朗、别致、朱琳、梁坤,法警大队中队长魏宏达与7名法警准时抵达未央区某村,把清点物品作为开展腾房工作的第一步。上午10时,法警大队队长张兵到场指挥督战。因该腾房地点位于城中村,逐渐有围观群众试图进入腾房现场,法警多次劝阻其他人员离开,执行现场井然有序。
该起腾房案件一直持续到下午18时许,搬运车辆往返几十次。天色已晚,2吨的水桶泵机需要切割机切割、启动吊车吊装,考虑到人员安全和施工操作,执行法官决定对剩余物品清点后,腾房工作暂停。
次日9时,承办法官积极向当事人做思想疏导工作,就剩余的物品作了妥善安置,此次腾房行动圆满告一段落。细心的执行干警发现,在向申请人刘某某发放案款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某某又作为原告,就其与刘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未央法院未央宫法庭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为了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均得以维护,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他们经过依法审查,对刘某某应领取的案件款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为下一起执行案件提前做好了铺垫。
通过本案的执行,让我们不禁思考:攻坚执行,不仅仅需要加大力度,更需要以智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