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14时,高铁新城人民法庭法官赴未央区看守所,开庭审理李某军等人涉恶犯罪中受害人提起的身体权纠纷一案。
到达看守所后,经与工作人员核实,现仅有郑某林羁押于未央区看守所,其余被告均被送往其他监狱服刑,由于该4起案件均系身体权纠纷,涉案人员较多且罪名不同,根据庭审前的阅卷及研讨,合议庭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原告身体受伤系多名被告实施的伤害行为,但是个别被告并未未涉及故意伤害行为,对于原告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需查明谁实施了侵害行为。
在确定审理思路后,合议庭成员在审理中将此列为争议焦点,四起案件的原告在庭审中一致表示:对于本案的损失,只要求犯有故意伤害罪的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犯有强迫交易罪的被告不用担责。在法庭调查中,原告均认可被告郑某林未实施故意伤害罪,并当庭表示撤回对被告郑某林的起诉。对于原告的撤诉,被告郑某林显得特别激动,当庭向四原告表达了歉意,并表示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这次的审理,虽然时间紧,但是合议庭成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厘清被告的责任,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近日,合议庭将奔赴庄里监狱、汉江监狱及安康监狱,继续开庭审理另外几起案件,切实保障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他们再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