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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审委会审议并通过改革试点配套文件
作者:审判管理办公室 李为  发布时间:2020-05-09 12:01:00 打印 字号: | |

5月7日下午,未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我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配套规范性文件。审判委员会委员、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参加。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原则通过《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确认案件的工作规定(试行)》《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操作指引(试行)》《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关于扩大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独任制适用范围的实施细则(试行)》《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电子诉讼活动的实施细则(试行)》5个改革配套规范性文件。主要目的是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审判规则体系,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李社武院长指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各牵头部门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探索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出了5个改革配套规范性文件。他要求,改革所涉及部门要真抓实干、积极作为,推动配套文件精准落地、见出成效。审判管理办公室和各牵头部门要带头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执行过程中要增进沟通研讨,既要大胆尝试,也要敢于试错,切实推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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