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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法院类案快审:“示范诉讼+小额诉讼”大显身手
作者:速裁审判庭 周莹  发布时间:2020-05-29 09:43:3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由此引发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且多以集团诉讼、群体诉讼形式出现。西安市未央区法院速裁审判庭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以涉案较多的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样本,探索出一条“示范诉讼”与“小额诉讼”相结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新模式。

所谓“示范诉讼”,即从同类纠纷案件中选取一件或几件较典型的案件先行审理,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后,再对其他案件进行裁判或调解,通过发挥个案的示范引导作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调撤率,降低信访风险。

    逾期交房、逾期办证属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多发性原因,虽然该类案件通常具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特点,在繁简分流中常被划分为简案类,但该类案件往往涉及人数较多,如果处理不当,易引发涉诉信访等群体性事件。因此,对于这类案件,审判实践中法官通常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但往往因审理周期较长、上诉率较高等原因,导致社会效果不佳。同时在实践中还发现,个别企业在收到一审裁判文书后,会通过上诉来拖延时间,而这类案件上诉后,上级法院往往维持原判。这样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不利于当事人尽快实现合法权益。

该庭在审理该类纠纷案件时,将“示范诉讼”与“小额诉讼”相结合,对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统一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既充分发挥了该程序便捷高效的优势,也为其他案件的妥善审理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2018年、2019年,该庭审理涉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847案,平均每案审理天数为51天,其中522件上诉,上诉率为61.6%。今年以来,该庭在审理涉该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时,采用“示范诉讼+小额诉讼”模式审理163案,平均每案审理天数29天,无一上诉。

“示范诉讼+小额诉讼”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新模式,以“简”程序提效率,以“精”审理优质效,解决了涉案人数多、上诉率和信访率高的问题,真正做到让裁判的价值导向传播出去,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一案巧解,多案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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