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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民二庭:减程序 加速度 提质效
作者:民二庭 曹英萍  发布时间:2020-06-01 10:55:54 打印 字号: | |

“鉴于本案被告提出反诉并申请司法鉴定,但法律适用明确,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有无异议?”“听清了,无异议。”近日,未央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韩霞在审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时,当庭转换审理程序。

2019年3月,原告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强某某装修了4套房屋,后双方因工程款支付发生纠纷。2020年2月,原告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强某某支付6.4万元工程款。

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官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审中,被告强某某称双方虽未结算工程款,但其已经支付了20万元的装修费。因房屋出现墙壁开裂、吊顶开裂、瓷砖空洞等问题,故当庭提起反诉并要求申请司法鉴定。鉴于本案特殊情况,法官遂决定将审理程序转换为独任制普通程序,告知双方权利义务,并记入庭审笔录。

    与以往直接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合议制审理不同的是,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省去了合议庭成员告知、庭后合议、撰写审理报告、装订副卷等流程,节约了司法资源,加快了案件审理速度,提高了审判质效。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作为扩大普通程序独任制适用范围工作的牵头部门,民二庭始终以创新精神谋划改革,以担当精神推进改革,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改革,合理调配审判力量,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全力加速推进案件进一步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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