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离婚,可是现在内蒙古,不能来法院参加庭审……”“没关系,可以通过微信视频调解……” 近日,汉城人民法庭许晓娟法官通过微信视频远程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2010年2月,原告王某与被告杨某因工作相识, 2011年7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因婚前了解较少,感情基础薄弱,加之生活环境和习惯差异较大,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并于2018年开始分居。2019年1月,原告王某诉至我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经过沟通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但被告杨某现在外地,因工作原因不方便到庭。法官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沟通,在达成初步调解方案后,采用微信视频进行调解,核对双方身份信息、确认调解方案,并将调解笔录邮寄给被告杨某,待其签字捺印、寄回法庭后,制作民事调解书向双方送达。
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不少当事人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汉城人民法庭积极顺应“互联网+”时代需求,创新审判方式,延伸办案空间,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打通庭审“最后一公里”,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