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楼上噪音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甲有期徒刑1年又2个月。
经查明,被告人王甲与被害人王乙系某小区上下楼的邻居,因噪音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还曾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互相辱骂。2018年8月25日,被告人王甲在小区车库旁遇见被害人王乙,双方再起争执并发生厮打,被告人王甲持刀将被害人王乙手臂及腿部砍伤。经鉴定,属轻伤一级,花费医疗费8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王甲多次表示自己因一时冲动才酿成大错,以后遇事会保持冷静,妥善处理邻里纠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甲因琐事与邻里发生纠纷,不能冷静处理,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王甲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产生纠纷,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性面对,可以向物业、居委会、公安机关寻求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记不要触碰法律底线,否则将会导致一次伤害、两败俱伤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