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汉城人民法庭许晓娟法官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审理了一起当事人远在台湾的离婚纠纷案。
2020年1月15日,原告余某诉至未央法院,要求与被告蔡某离婚,由其抚养孩子,被告支付抚养费。
了解案情后,法官发现被告蔡某现在台湾,遂邮寄送达了案件材料,但受疫情影响,无法查询到送达状态。她又通过电子邮箱进行送达,但因大陆与台湾网络运营模式不同,未送达成功。开庭时间将近,法官终于通过微信与被告取得联系,其称已收到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并表示同意离婚,但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还有争议。
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法官决定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审理。因被告蔡某为台湾身份证,无法登录该平台,且手机号也无法接收到验证码。法官与系统后台工作人员联系,协调解决方案,最终被告顺利进入平台。
但原告余某这边又出了故障,因其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无法通过身份认证。法官当即决定,原告及其代理人与法官使用同一摄像头。
庭审中,双方通过平台完成了所有庭审流程。因调解未果,法官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原告余某抚养,被告蔡某按月支付抚养费。
原本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审理的涉台案件,通过“微庭审”平台,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当事人“面对面”,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审判质效。汉城人民法庭将大胆探索创新,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大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