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在执行一起诉中保全案件时,因某单位拒不配合而受阻,执行干警赶赴现场“亮剑”,最终顺利完成执行行动。
申请保全人杨某与被申请人某老年公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杨某申请保全该老年公寓在当地财政局和自然资源局将要返还给其的前期垫付费用2328万元。未央法院委托某县法院进行保全,但上述两单位均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明确表示不予配合。种强主任与他们进行了电话沟通,但依然无果。
7月7日上午,种强主任在执行指挥中心调度指挥,石东彦副书记带领执行干警赶赴上述单位,当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调查函、督促履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告知他们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之下,两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收了法律文书,并表示,因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了误会,他们将全力配合法院工作。
种强主任在总结工作时谈到,此次行动最终圆满完成,积累了处理该类执行难题的经验,锻炼了队伍,但也暴露出设备使用生疏、车辆维护不足、外出配合不够等问题。今后要结合“三秦飓风·2020”专项执行行动,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