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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当疫情遇上旅游纠纷,你该怎么办?
作者:张家堡人民法庭 童佳蕾  发布时间:2020-07-24 09:14:42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很多人的出游计划,也让一些旅游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由此引发不少纷争。近日,未央法院张家堡人民法庭杨玫法官就审理了一起因疫情引起的旅游合同纠纷案。

2020年1月21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某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参加由被告组织的出境游活动,并支付了全部费用。出行前一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室厅发布通知,要求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致使约定的旅游活动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就退款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原告张某诉至未央法院。

被告某旅行社称,原告支付的费用已用于预定机票和境外酒店,他们受疫情影响面临多起诉讼,没有能力退款。考虑到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为及时化解纠纷,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并让被告与航空公司及酒店方沟通退费问题。

被告沟通后称,酒店方不同意退费,但愿意将订单顺延至明年4月,届时如果仍不适宜出行,订单可继续顺延。航空公司则同意退还全部费用。法官耐心与双方沟通,向原告讲明中小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最终原告表示理解被告的处境,愿意接受该方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设身处地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涉企业纠纷,努力将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助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未央法官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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