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民三庭庭长王芋人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用心做好民事赔偿部分调解工作,让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其家属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19年11月13日,被告人吕某驾驶小轿车将受害人田某及其孙女、孙子撞倒,年仅5岁的孙女经抢救无效死亡,2岁的孙子胸部受伤,鉴定为轻伤二级。交警部门认定田某负全部责任。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受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田某及其驾驶车辆所属的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0万元。
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起诉罪名准确,证据确实充分,在依法作出刑事判决的同时,针对民事赔偿部分积极与被告人家属、车辆所属的公司及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调解事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3名被告同意在1个月内共同向受害人赔偿90万元。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未央法官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急百姓民所急、为百姓解忧,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贡献司法力量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