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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讲堂】息诉之招巧解租车之争
作者:速裁审判庭 焦秋景  发布时间:2020-08-26 16:11:4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汽车租赁服务行业快速崛起,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出行及工作生活需求,但因此引发的纠纷也随之增多。近日,未央法院速裁审判庭就受理了几起因新能源汽车租赁产生的租赁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官的努力,均成功调解撤诉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8年至2019年,原告景某、郭某和杨某3人分别在被告杨某某处租赁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从事货物运输业务。合同约定租金每月2000元,按月支付,每月前5个工作日付清下月租金,并向杨某某交付了押金和违章保证金各8000元。后因所租车辆车身喷涂宣传广告导致无法年审,原告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被告杨某某要求3人返还车辆并拒绝退还押金,景某等3人遂向未央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双方矛盾过于激化,前期调解基础不足。庭审中,杨某某提出反诉,认为原告景某等3人在租赁期满后并未及时归还车辆,也未办理任何续租手续,交付车辆时间比租期晚了60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三倍的逾期违约金8000元。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十分对立。

细心的法官再次审阅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明晰,遂悉心引导当事人尽量协商解决争议,双方逐渐显现出调解意向。庭后,焦法官及时促使双方反复协商,与双方采用唠家常、摆事实、讲法律、说情理、“背对背”等方式。面对原告,法官理性分析了被告的经济状况;面对被告,法官指出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做了大量的工作后,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杨某某当场向原告退还4500元押金,原告景某等3人撤回起诉,被告撤回反诉,案件就此息诉止争。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