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王冬青法官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为长达9年的借款之争画上圆满的句号。
2011年,被告杨某以煤炭生意缺少资金周转为由,以1%的月息向原告焦某借款190万元,但未约定期限。随后几年,被告杨某陆续还款90万元,剩余100万元及利息迟迟未还。后原告焦某得知被告杨某已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女儿小杨,且有其他债权人对房屋申请了诉讼保全,其债权面临无法实现的风险,遂诉至未央法院,并将小杨列为第三人。
案件受理后,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并通知他们到庭,从法律、社会、友情等多角度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原告本金及利息,第三人小杨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保全,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杨某承担。
为诉讼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就是我们履职的初心和努力的方向。未央法院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从细节入手、在源头解纷、向质效发力,让老百姓的诉讼权利实现得快一些、更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