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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昔日夫妻为何成为“冤家”?
作者:汉城人民法庭 刘晶  发布时间:2020-09-24 09:32: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未央法院王冬青法官在审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时,积极沟通、耐心调解,让持续多年的纷争彻底得到化解。

原告孔某与被告李某于1999年结婚,2013年起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并“闹离婚”,2015年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双方因婚姻存续期间的投资、购房等事宜产生纠纷,并多次“对簿公堂”。近日,原告孔某诉至未央法院,要求对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进行分割。

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系婚姻家庭类案件,且已引发多起纠纷,为避免激化矛盾、彻底化解纷争,遂在庭前和庭审中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互不让步、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庭后,法官依然没有放弃,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安慰、劝解、普法相结合,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再无其他纠纷,并共同前往其他法院就正在执行的案件达成和解协议。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即便无法共度余生,也请多一些理解,多一份宽容,放过彼此,开始全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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