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一起强制腾房案件的现场画面通过执行单兵系统传回未央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石东彦,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石瑞密切关注并连线指挥下,党白鹭、龚四华执行团队成功执结一起多年积案。
2013年,王某某等人因分家析产纠纷诉至我院。经审理,我院依法判决北客站附近的一套房屋归王某某所有。然而,被告兰某某、霍某某、杨某某却以种种理由继续占有房屋。2015年,王某某以排除妨害为由提起诉讼,我院判决三被告按期向原告腾交房屋。判决生效后,兰某某等人拒不履行,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向三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要求其腾交房屋,并多次到现场调查。但双方因家庭纠纷积怨较深,分歧较大,多次在现场发生争执。被执行人兰某某已年近七旬,认为王某某是骗婚,与其儿子的婚姻无效,不愿配合法院执行,并提出执行异议。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又多次进行信访,被执行人还向街办和区信访局提出不合理诉求,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该案,多次组织法官分析研判案情,指导制定强制腾房方案及风险预案。石瑞局长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尽快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同时要充分评估突发状况,依法妥善执行。
当天上午,党白鹭、龚四华执行团队快速行动,在法警大队和公证处的配合下,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清,并通过执行单兵系统将画面实时传回执行指挥中心。执行过程中,租户闫某某拒不配合,试图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执勤法警果断予以制止,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其表示自己不懂法,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法官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后,对其免于处罚。临近中午,在公证处的见证下,房屋内所有物品清点搬离完成,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未央法院将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真正让“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同时,将始终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刚柔相济,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