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因拆迁安置引发的家事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未央法院王冬青法官就调解了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
原告唐某与被告魏某原系夫妻,双方于2013年6月离婚。2012年12月,魏某所在村进行拆迁,其父亲与拆迁指挥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后因唐某未获得拆迁过渡费、奖励费、经济发展用房,遂将魏某及其父母诉至未央法院。
庭审中,双方各执己见,互不退让。魏某的父亲认为涉案房屋系自己与妻子修建,拆迁后的经济发展用房系原宅基地补偿所得,户主为自己,与魏某及唐某无关,故唐某不应享受相关权益,且双方离婚时,已就财产问题协商一致。
因双方分歧较大,法官多次组织调解,认真听取各方陈述,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2021年3月底前支付原告13万元,双方再无其它纠纷。
未央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拆迁安置补偿、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注重从根源化解纠纷,努力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迎十四运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