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王冬青法官通过微庭审,化解了两起劳务纠纷。
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被告杨某雇佣原告赵某施工,约定工资日结。经结算,劳务费共计8740元。赵某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未央法院。法官与杨某联系,其承认拖欠劳务费的事实,但称因其父亲住院,资金紧张,愿意分期支付。考虑到杨某在医院照顾父亲的实际,法官通过微庭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于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赵某4740元,剩余4000元于2021年3月15日前付清。
另一起案件的被告孙某,于2019年7月通过微信发布招聘信息。原告赵某与其联系,双方约定每日劳务费260元,每周结算一次。前期双方合作顺畅,后被告以公司未结账为由,让原告继续提供劳务,但未支付费用。经原告多次催要,其仅支付了300元生活费,尚欠劳务费2000元。原告起诉后,法官发现其并未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便及时与被告联系。被告发送了身份信息,并认可拖欠劳务费的事实,但称现在外地,无法到庭。法官遂通过微庭审调解,仅十几分钟就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1年4月30日前付清劳务费。原告在拿到调解书后,激动地向法官致谢。
未央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让劳动者不再忧“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