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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制发2021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民四庭 黄亚军  发布时间:2021-01-27 15:34:55 打印 字号: | |

1月26日,未央法院依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制发了2021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A与B系夫妻关系,因家庭琐事常有争执,导致夫妻关系不睦。2021年1月,二人发生了一次激烈的口角,并有肢体冲突。A随即报警,经派出所民警现场调查,处置意见为“以家庭暴力处理”。同日,A前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全身软组织损伤、闭合性腹部损伤。A出示了诊断证明、急诊病历、受理公民报警求助情况登记表等证据,证明其遭受了家庭暴力并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接到申请书的当日,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特事特办,第一时间开辟“绿色通道”,迅速完成了对申请人的心理疏导和对证据的审查工作。同时,安排法官助理联系被申请人,对暴力事实进行证据固定。为保证案件质量,经专业法官会议认真评议和审查,在确认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律规定后,依法支持其申请。随后,书记员团队模块化地完成了文书制作、送达以及派出所的文书抄送工作。

法官一边向被申请人告知权利义务以及违反裁定内容的法律后果,一边严肃地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相互重视,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你与A是成年人,是经过慎重选择才组建家庭的,应当珍惜缘分。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难免有矛盾,但应理性面对,用恰当合适的方法去解决,试图通过暴力解决只会让你承担法律的后果。”被申请人深表悔意,并明确表示接受法院裁定,听从法官的劝导,不申请复议。从立案,到审查,再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发,总共不到8小时。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则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它不仅是申请人的“保护伞”,更是被申请人的“紧箍咒”,能够有效对人身侵害行为起到震慑作用,防止暴力下的不测事件发生,开辟了国家公权力加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

法官在此提醒: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及时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件,如报警材料、治疗诊断材料及伤势鉴定报告等。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