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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为了让你安心过年,我愿竭尽所能
作者:汉城人民法庭 周婷  发布时间:2021-02-02 17:12:38 打印 字号: | |

年关将至,在新的一年开上新车、住上新房本是件开心事,但如果新车刚上路就发生事故,新房还没入住就遭受损害,可真是太糟心了。近日,未央法院武晓伟法官就审理了两起这样的纠纷案。

一起是新车受损案。2020年8月25日,原告蔡某驾驶刚购买3天的新车在绕城高速上行驶时,与被告蒲某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致车辆严重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蒲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刚喜提爱车就遇此事,且被告未积极赔偿,原告诉至未央法院。案件受理后,保险公司主动赔付了车辆维修费用,但就车辆贬值损失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为了让当事人安心过年,法官迅速与他们联系,积极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蒲某当场赔付车辆贬值损失6000元,原告撤回起诉。

另一起是新房受损案。2020年11月6日,原告邢某发现即将入住的新房客厅、厨房、主客卧等多个房间出现漏水情况,导致地面木地板及周围墙体浸泡。在协商赔偿过程中,物业公司和楼上业主李某关于漏水原因相互推诿,原告为此糟心不已,故诉至法院,请求两被告赔偿房屋损3万余元及交通费、误工费1500元。为了让原告在新年前顺利搬进新房,法官积极联系原告,安抚情绪,了解房屋受损情况,再分别与两被告沟通,释明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向被告物业公司支付4240元,由被告物业公司限期修复原告新房所有受损部位。

未央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以赴解决好老百姓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努力让群众欢度新年。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