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杨若嘉法官团队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王老太太今年62岁,2013年5月,其在某商场购买散热器,并交付了100元定金,专柜开具了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的收据。因交付定金时还不能确定家中是否能安装,故一直未付尾款。2020年5月,原告联系专柜确定要购买时,发现该商铺已撤柜。其联系商场管理人员,被告知收取定金的是散热器专柜,不是商场,因此无法向其退还定金,且拒不提供该专柜的联系方式。原告将该商场起诉至未央法院,请求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因诉讼而产生的查询费、复印费共计230元。
经法官耐心调解,被告表示原告需要拿着收据去商场办理退费。但原告前往办理时,工作人员告诉她通过公户退费需要7至10个工作日。原告认为被告是在故意为难她,于是愤然离开。
法官再次联系被告,经过一番沟通,工作人员同意当场返还,但仍需要原告携带收据前往办理,但原告不愿再去商场。
为尽快解决纠纷,法官立即安排开庭,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完成举证、质证等环节后,法官再次向被告释法明理,耐心讲解《民法典》第七条诚实守信原则、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230元。
“我就是为了争一口气,没想到法官把这么小的事放在心上,尽心尽力帮我解决,未央法院确实担得起全国优秀法院的称号!”原告深有感触地说。
小标的,大民生。未央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加快结案进度,更提升案件质量,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依法妥善化解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疫情防控、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纠纷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