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执行局贺诚法官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情理法并用,帮助退休职工于某解决了燃眉之急。
于某本是某国有企业的职工,因购房需要,2016年先后两次向同事巨某借款8.2万元。2018年于某患脑溢血,丧失劳动能力,同年10月办理了病退手续。因借款一直未偿还,巨某诉至未央法院。判决生效后,于某未履行义务,巨某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调查发现,于某每月的退休金只有3000元左右,且有80多岁的父母需要赡养,家庭经济困难。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本是同事,要通过恰当的方式解决,从根源上化解纠纷。
在随后的两个多月里,法官分别与双方会见和通话10余次,努力引导二人达成和解。在法官反复劝解之下,巨某的态度有所缓和,表示愿意放弃部分债权,要求于某一次性偿还5万元。
案件有了转机,但是5万元对于于某来说,仍然是巨额债务,无法一次性偿还。法官反复与双方沟通,巨某再次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于某偿还2.3万元,巨某放弃剩余本金和利息。
既坚持依法办案,又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及时化解深层次矛盾,不机械办案、不就案办案,综合考量情理法等因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执行全过程中,提升群众对执行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这考验的不仅仅是法官的业务能力,更折射出了为民司法的情怀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