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万象更新。2月18日以来,未央法院综合审判庭巧用“类型化清单+要素式判决+表格式裁定”工作模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力跑出劳动争议化解“加速度”。
近日,孙云利法官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因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法官依法审理后,适用要素式判决依法作出裁判,判决内容包括基本事实和裁判结果,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大大节省了撰写法律文书时间。今年以来,该庭已通过要素式判决的方式审结4起劳动争议案件。
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常出现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仲裁裁决而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等情形,针对以上类型案件,该庭适用表格式裁定书,简化了审判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已适用表格式裁定结案7件,其中3件系当事人自愿撤诉,4件系原告主张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裁定驳回起诉。
部分简易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焦点较为集中、类型化明显,该庭推行劳动争议案件问题清单制度,针对各类型案件制作不同的案件事实清单。在庭前调解或庭前准备阶段,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清单,填写案件的基本事实情况,例如拖欠劳动报酬类案件,要求双方当事人填写“入职时间、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工作岗位、约定工资数额、工资构成、矛盾争议焦点”等要素,并附卷佐证。庭审中,对没有争议的案件事实加以确认,有力提升了庭审效率。
下一步,综合审判庭将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让人民群众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切实满足诉讼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更多司法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