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过庭了,还能再调解吗?”在审判过程中,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近日,未央法院孙会法官庭后调解了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
某汽车租赁公司与李某因租赁车辆发生纠纷诉至未央法院。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均不认可对方所陈述的事实,且对还款数额分歧较大。庭后,在撰写判决时,法官梳理了证据和案件事实,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引导其厘清每笔租赁费用支付情况,释明诉讼风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孙会法官团队在完善庭前调解工作的同时,注重庭后调解,构建了全流程调解工作体系,根据诉讼不同阶段,适时调整调解方法,最大限度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减轻群众诉累。庭前,侧重沟通和倾听,缓和当事人情绪,初步了解矛盾症结,在送达和庭前一周这两个时间节点,引导双方开展第一轮调解。庭审中,侧重释法明理,利用好庭前、庭后十分钟,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引导当事人现场调解。庭后,侧重深挖证据痛点和诉讼风险,用“判决”的方式说法,以调解的方式说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悉,1至2月,孙会法官结案81件,其中调撤62件,调撤率达76.5%,平均每个工作日调撤案件1.67件,开庭后调撤案件近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