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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2天调解4案,真赞!
作者:汉城人民法庭 沙亚娜  发布时间:2021-03-25 15:40: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未央法院汉城人民法庭严丹法官两天调解了4起纠纷,受到当事人称赞。

3月22日14时,原告惠某诉被告蒋某、西安某汽车租赁公司、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考虑到原告申请鉴定,且涉案车辆已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法官在庭前组织双方对赔偿金额进行了核算,发现当事人争议不大,为了让原告早日拿到赔偿款,她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反复核算存在争议的赔偿项目,最终被告某保险公司同意于4月21日前支付原告11.8万余元。

14时30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来到法庭。2011年,被告冉某向原告秦某借款6万元,并于2017年向原告出具借条。被告到庭后称,其愿意还款,但经济困难,暂无偿还能力。考虑到双方本系朋友关系,法官积极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同意分期偿还借款,并承担诉讼费。

15时,调解了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某实业公司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9月9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共产生费用1万元。后被告因资金紧张,一直未支付。2019年被的妻子陈某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因被告未全额支付,原告诉至未央法院。双方到庭后,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达成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

3月23日14时30分,法官通过微信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员某要求被告练某支付货款6400元,因被告远在甘肃不便到庭。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因前期沟通不畅才引发矛盾,遂耐心组织调解,最终被告同意于6月15日前付清货款。随后,法官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了调解书。

汉城人民法庭严格落实院党组安排部署,将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与提升审判质效有机结合,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忧,努力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也不跑就化解纠纷,让他们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