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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延伸至诉前
作者:立案庭 赵翔宇  发布时间:2021-04-09 09:21:20 打印 字号: | |

“小伙子,起来,跪在那儿多不好看,有什么事情起来说,我帮你解决……” 4月7日午饭后,未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习惯性地健步走,行走至审判法庭楼东门时,发现一名年轻小伙子跪坐电动门外啜泣不止,他急忙上前了解情况,悉心询问缘由。

原来,清明假期,该男子的妹妹带孩子从靖边老家搭乘途径西安的客运大巴,在城北客运站下车时,发现放在底层的行李箱不翼而飞,自称箱内有小孩奶粉等物品,价值在3000元左右。因不能出示车票,与司机发生争执,情急之下便阻挡车辆离站。因围观群众越聚越多,客运公司无奈之下拨打110报警,民警调解无果后,告知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男子又找了律师,因代理费问题,又未果。于是,他便来到未央法院……

听完了该男子的诉说,待其情绪平复后,李社武院长耐心劝导,告诉他维权要合法、理性,过激行为实不可取,并立即电话联系立案庭庭长白剑,要求先进行调解,如果不成,下午上班立即立案。魏钰法官和法官助理赵翔宇接到任务后,进一步了解了案情,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在无法出示车票证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也存在诉讼风险和不利后果。

下午一上班,李社武院长再次询问办理情况,叮嘱法官要切实站在群众立场,设身处地替他们着想,尽最大努力去化解这起纠纷。法官与榆林市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电话联系,从双方在这起纠纷中的过错大小入手,告知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和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反复沟通,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于当日下午赔偿了2300元。

民生利益无小事。未央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延伸到诉前、深化到诉中、拓展到诉后,不管是立了案还是没立案,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老百姓的急难事、麻烦事、烦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带来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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