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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超市停业,购物卡就“失效”了吗?
作者:民二庭 王茁  发布时间:2021-04-20 09:58:46 打印 字号: | |

“虽然金额不多,但也是我们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本以为打官司程序很复杂,没想到未央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讨回了公道,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未央法院张彦法官积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收到退款后,原告王某激动地说。

2019年10月,原告王某在被告某社区超市的宣传下,办理了一张购物卡,正常消费一段时间后,突然发现超市停止营业了。他感觉委屈又气愤,遂找到超市经营者理论,要求退还购物卡中剩余的数百元金额,但该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搪塞,王某遂诉至未央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材料,详细了解案情。但是原告提供的证据只有一张“无处可刷”的购物卡,要以此确定案件事实还远远不够。联系被告后,其对卡中余额并不认可。法官遂带着书记员来到社区,当面向该经营者释法明理,督促其核实原始财务凭证,确定原告购物卡的余额。经过多次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退还原告500元,并已履行完毕。

小标的,大情怀。未央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情、理、法等多角度入手,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将司法温情传递到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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